省旅游局表示,在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买到假货,旅行社应负责退换 “这两块劳力士情侣手表花了2.3万元,没想到竟是假的。”张女士满脸苦笑。 事发经过 2006年12月29日,张女士和丈夫带着74岁婆婆参加由辽宁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国旅)组团的香港、澳门五日游。 今年1月3日早,旅游团从澳门返回珠海时,“领队和导游带着我们一行15人来到一家商店购物,在那里我花2.3万元买了两块劳力士手表和5000多元的珠宝。”张女士说。 旅游团解散后,张女士一家留在了深圳。1月5日,张女士的丈夫发现劳力士手表表链不够长到深圳国贸世界名表维修中心修理,工作人员发现两块手表从机芯到外壳均为国产,鉴定结论是假表,并出具了鉴定证书。 “我们当即放弃游玩回到珠海。”又发现售假商店出具的发票只是白条,没有店名、地址和电话。路况不熟,也没记住店名,张女士没有找到购买劳力士手表的商店。 张女士向当地公安、工商、旅游质检部门求助,政府部门非常重视此事,说只要提供地址和店名,马上查处并严厉处罚。 张女士:要投诉国旅 旅游团的导游:让直接找国旅解决。 沈阳国旅电话接待人员:第一次以该店不接待散客等借口拒绝说出店名及地址。第二次再三表示积极处理此事,但仍然拒绝透露该店的信息。 国旅:回到鞍山后,张女士又找到国旅,“他们说可以负责联系解决此事,但是需要扣除3%刷卡费和3%回扣费。”
来源:辽沈晚报 |